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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渐成小微企业成长的“造血机”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10-30 09:03:07    文字:【】【】【

2014 年,我省金融创新的新路上,小额贷款是值得关注的新星。小额贷款是一条金融创新的新路,它服务的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弥补了银行信贷辐射的不足。 近年来,长春市非常重视小贷公司的发展,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种新兴的类金融机构已成为我省微型金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促进地 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为让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了解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发展情况,本报记者对长春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崔洪祥进行了专访。

新文化报:对企业而言,除了能拿到发展或救急的资金很重要外,能在合理的利率下获得融资也很重要,其中小贷公司已经成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金融力量。那么,请您介绍一下长春市小贷行业目前发展的状况。

崔 洪祥:今年长春市金融办把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推进工作的突破口,努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在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上,解放思想,简化程序,加快节 奏,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和数量都有了较大发展,各公司努力发挥自身优势,规范运行,为缓解长春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作出了贡献。截至2014年9 月末,全地区累计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165家,注册资本66.99亿元,其中,长春市城区累计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133家(包括双阳区9家),注册资 本60.59亿元。截至2014年9月末,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放贷3602笔,累计放贷44.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5%和2.17%。长春 市贷款余额45.89亿元,同比增长26.71%。

新文化报:小贷公司被称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的“第二渠道”,“造血式”扶贫的小贷样本几乎每天都在发生,那么,截至目前,长春市小贷公司为这两个群体做了哪些努力?

崔 洪祥:小贷公司服务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截至2014年9月末,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支持小微企业496笔,同比增长31.91%。 长春市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5亿元,同比增长5.46%。长春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23亿元,同比增长20.34%。截至2014年9月末,长春市 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3106笔,同比增长7.33%。累计发放贷款36.36亿元,同比增长1.43%。贷款余额39.66 亿元,同比增长27.77%。

新文化报: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的成立对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对其发展又会有怎样的帮助?

崔 洪祥:针对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较分散以及专业性强、管理社会化等特点,在对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成立行业协会也势在 必行。通过行业协会的工作,完成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等职能。同时,发挥连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共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长春市小额 信贷协会的成立,无疑会对长春市小贷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将发挥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职能,把协会办成:政府实施行业管理的“管家”; 会员单位可亲、可靠、可以信赖的“娘家”;指导企业规范发展的“行家”。

小 贷公司尚处于试点阶段,没有现成的路可走,套用任何一种管理模式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都有不适用的环节。因此,必须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不断总结, 不断提高,不断完善,不断改变工作思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大到行业发展方向,企业前途命运,工作目标的思考,小到业务流程,规章制度,运行机制 的设定,都应有的放矢地提出能够使人信服的意见。坚持原则,把握政策的同时,灵活掌控业务的进程。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企业制度完 善、运行规范、控制风险、稳健发展。

新文化报:目前,长春市小贷公司主要面临哪些问题呢?

崔 洪祥:一是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单一,资金规模有限,难以满足市场需求。近几年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较快,但注册资本规模较小,“只贷不存”,资金融入 受政策限制,仅靠自有的资金,数量太少,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及“三农”的资金需求。二是社会上各种非法咨询贷款机构众多,影响小额贷款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社 会上一些非法的公开或半公开的所谓咨询贷款公司,扰乱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也影响到这些合法小额贷款的声誉和业务开展。三是小额贷款公司税负 较重,且承担的经营风险较大。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负主要是营业税和所得税,其中营业税为5%,所得税为25%。目前小贷公司定位为企业性质,所以无法享 受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优惠政策。

新文化报: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能健康发展,主要有哪些经验?

崔 洪祥:一是严把市场准入,严格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者资质和管理人员资格的审查,从起步阶段就提高公司内在素质,确保公司未来治理合法稳健。二是净化环境, 加大对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力度,对存在经营理念偏差的、长期不开展业务的公司,建议其退出,并引入优质投资人进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坚决予以清 退。三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肃监管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机制。四是加强专业化监管队伍的建设,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和高效性。五是 建立预警机制,将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监测系统及时、准确分析机构合规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六是发挥协会的自律作用,推动协会通过培 训、调研等方式,提高从业者队伍素质,促进会员形成合规经营的理念。七是秉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强对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支 持经营规范、有资金实力和人才储备的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八是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群众识别其正常经营范围,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来源:北京小贷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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